神才是愛的源頭,祂「甚至」不惜代價,將他的獨生子「賜給」我們,成為我們特別的禮物。
經文:創世記22章1-14節;約翰福音3章14-17節
証道:劉光啟牧師
記錄:謝以慈姊妹
在創世紀中有位重要的人物,信心之父-亞伯拉罕;他其中一項信心的行動就是《創世記》第22章中記載的故事。神主動呼喚他,對他說話;這時候的亞伯拉罕已經一百多歲了,推估兒子以撒大概是青少年時期。經文中,神的指示很清楚,要他將寶貝的兒子如同羊一般宰了、然後獻給神。
經文中並沒有詳細描述當時亞伯拉罕當時的心情,只提到他遵照著神一個又一個的步驟進行;我想,當時他一定非常沉默。亞伯拉罕花了三天到了神所指示的地方去,這三日他心頭想必是度日如年,舉步維艱。
經文中不斷反覆提到「於是二人同行」,看似美好的二人同行,在經文中卻看起來格外寂寞。聖經用非常簡潔的筆調,輕輕地告訴我們,亞伯拉罕親手綑綁自己的兒子;我們試想,就以以撒他的青壯體態,難道不能抵抗老父親的動作嗎?就在亞伯拉罕舉刀之際,神就對他說話了;神的使者不但阻止他的行動,更是讓亞伯拉罕看見前方有隻可以代替以撒的公羊。
對很多基督徒來說,這個故事很熟悉,於是漸漸地不覺得奇怪,但這樣的故事看在現代人的眼中,也許是個家暴事件、兇殺未遂案,而亞伯拉罕絕對是宗教狂、不可理喻;但這段經文卻是一個獨特的事件——我們看到故事最初的開頭,是神對亞伯拉罕的試驗。
雖然這個試驗對人來說相當不可思議,但在當時對亞伯拉罕來說,也許相當正常;而後,我們看到神在後來頒布給以色列的律法中,明訂禁止不可獻自己的兒女為祭,並強調這樣的行動是祂所憎惡的。
儘管我們沒看到,但想必亞伯拉罕一定非常掙扎,經節中也不斷提到:「他的兒子」;一百歲才得到的孩子,卻親手倒數兒子的生命。我相信,當時他一定會寧願用自己的生命來代替。經文中寫道,「亞伯拉罕便將那地取名為『耶和華以勒』,以紀念這件事情」,就是耶和華必預備的意思,而更深的意思是耶和華必看見。
難道那隻羊是最後才被神預備嗎?不,神一路都在看著亞伯拉罕的行動。這樣的試驗,讓亞伯拉罕一輩子印象深刻;這樣犧牲自己愛子的戲劇性行動,在兩千多年後,神竟親自演出。《約翰福音》第3章16節告訴我們,神將自己的獨生子賜給我們,叫我們不致滅亡,反得永生;愛,是我們不陌生的字眼,但聖經告訴我們,神才是愛的源頭,祂「甚至」不惜代價,將他的獨生子「賜給」我們,成為我們特別的禮物。
耶穌是聖誕節中最特別的禮物,但這項禮物被送來的時候,包裝卻非常不起眼,甚至有點窮酸;耶穌被用一般的布包起來,且被生在簡陋的馬槽中,以貧窮的方式來到世上。「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:他本來富足,卻為你們成了貧窮,叫你們因他的貧窮,可以成為富足。」(歌後8:9)
耶穌是家中可有可無的禮物嗎?耶穌這個禮物是神愛世人的表達,是我們所需要的。很多人會懷疑,既然神是慈愛的,那為什麼神容許地獄、罪惡存在?但再想一想,社會這麼多不公不義,應該要有「地獄」的存在,「懲罰」那些「罪人」。可是在聖潔公義的神面前,我們真的都合乎祂公義的標準嗎?
人都不完全,擁有一切的缺點,已婚者問問隔壁的配偶就知道了;聖經告訴我們,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,然後走向滅亡。甚至罪不一定是作奸犯科,是牽涉到內心、言語都在悖逆創造我們的神,與他人產生錯綜複雜的問題。而滅亡不是化為烏有,而是與神永遠的隔絕。
耶穌來到世界上並不是來懲罰人,乃是讓人得到永生;永生並不在於肉體長生不老,而是與永恆的神連結、恢復關係。神之所以在乎我們,是因為我們具有祂的形象,如同我們生的兒女有我們的影子,如同我們看見跟我們有關係的下一代。病患之所以能得到健康的器官、進而重生,不也意味著有人犧牲自己嗎?
《約翰福音》第3章14節的摩西舉蛇,牽涉到《民數記》第21章中,以色列人跟著摩西出埃及後,在曠野中流浪,來到一個地方卻遭火蛇攻擊,甚至有人因此喪生。以色列人民向神哀求,神就告訴摩西要製造一隻銅蛇,掛在杆子上,「凡被蛇咬的,一望這銅蛇就活了」;被蛇咬的人,看見這被高舉銅蛇,就有了得救的盼望。
耶穌基督也被高舉,卻是被釘死在十字架,這樣的死是受盡折磨、痛苦不已。但聖經告訴我們,因著人的罪,耶穌的死是必要的;罪的結果是死,並不只是斷了最後一口氣,而是跟愛我們的神永遠隔絕。耶穌卻以自己的無罪之身,藉著自己的死,以至於「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」(約3:15);而人若要接受這寶貴的新生命,就要「信」。
美國有一個Hoyt家庭,兒子Rick在出生時,因為臍帶繞頸造成腦性麻痺,但父母並不放棄,想盡辦法讓他唸書,直到波士頓大學畢業。15歲那年,Rick告訴父親想要參加一場慈善的路跑;雖然父親不太會跑步,但為了圓孩子的夢,他推著Rick的輪椅完成這項路跑。第一次參賽的Rick告訴父親Dick:「跑步的時候,我第一次覺得自己像個正常人。」於是接下來,「Team Hoyt」參加了許多馬拉松與鐵人三項全能賽,40年來,穿越許多終點線,激勵世人。
對Rick來說,他唯有倚靠自己的父親,帶著他往前走;在得到永生上,不也如此嗎?人沒有能力讓自己得到永生,但耶穌可以。神的兒子向我們保證,祂可以打敗死亡,而我們能做的,就僅是單單相信祂。
神最後不忍讓以撒犧牲,卻在之後看見自己的兒子走向死亡之路。亞伯拉罕帶著以撒走來,一路都是未知,但他仍然堅定相信神的路;相較之下,神無所不知,祂知道人會怎樣羞辱祂的獨生愛子,卻仍然讓耶穌走向十字架。
難道神是那樣殘酷的父親嗎?不,耶穌不像以撒是懵懂無知的青少年,祂清楚知道自己的目的地在哪,相信自己的父親,並甘願走在那條路上。同為神兒女的我們,是否願意接受這生命的厚禮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