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靠是開啟我們的成長之路,而順服是打開我們的自由之門。
經文:約翰福音8章31-40節
証道:李路加牧師
記錄:謝以慈姊妹
美國奧克拉荷馬州曾經做過一項黑猩猩實驗,透過語言符號教導,讓動物表達自己的想法、與人類溝通。當實驗召集人欲透過媒體公布實驗成果時,黑猩猩表達的第一句話是:「Let me out.」(讓我出去。)動物最想要的是自由;萬物之靈的人類也是如此,「不自由,毋寧死」。然而,何謂真自由?
人類追求自由、嚮往自由,為何始終無法得著真自由?有三個方面可以讓我們來思考:
- 曉得真理得自由
耶穌在第31節開始,對「信他的猶太人」說話,也就是耶穌的信徒;信徒和門徒有很大的差距。所謂「信他的猶太人」,最後竟成為殺耶穌的人,「因為你們心裡容不下我的道。」
信了耶穌之後,之所以心裡容不下耶穌的道,是因為他僅只是聽了道,並沒有讓神的話語在他生命中深根成長;信是一回事,遵從主道是一回事。因為神的話常常一針見血、太過真實,以至於人無法接受;當一個人的心中容不下真理的時候,他就會離棄真道,成為抵擋真理的人,也就是殺耶穌、與祂生命隔絕的人。
再來,要「常常遵守我的道」。從「信徒」轉變成為「門徒」,中間要經過常常遵守主的道,這是門徒的標記,並且不斷成長。「常常遵守」在希臘文裡的意思,就是「長住在主的話裡面」。
《詩篇》第1篇2-3節寫道:「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,晝夜思想,這人便為有福!他要像一棵樹栽在溪水旁,按時候結果子,葉子也不枯乾。凡他所做的盡都順利。」經文中的「他」是喜愛耶和華律法的「動物」;神常常要我們這樣的動物像「靜下來」的植物來學習,以至於可以按時後來結果子。
這節經文中寫到,一棵樹要結果子,首先要栽在溪水旁,特別是乾淨的水源,才能健康成長;另外,植物照光,行光合作用,才能產生所需的營養而成長。可以發現,光和水,都是主話語的形容;我們都希望神的話語來「光照」我們、聖靈「活水江河」在我們裡面湧流。
要常常住在主的話語裡面,有三個步驟:
- 喜愛神的話
我在剛信主的時候,常常做這樣的禱告:「主啊!請賜給我一個好的屬靈胃口。」人再犯罪之後的天性,就是不喜悅神的話;人都愛看八卦、腥羶色,就是不愛神的話。求神幫助自己,在讀祂的話語之前,就先喜愛神的話語。
- 默想神的話
不單是早晨讀完靈修進度,一整天都要默想祂的話語,直到日落。如同羊吃草,反覆咀嚼,取得精華。
- 曉得神的話
這不單是知識上的認識,乃是真正行出來。當你把神的話語用在生活中,才會真正遇見真理。
聖經上也提醒我們,我們「必曉得真理,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。」(32)之所以這麼強調,是因為真理的反面是謊言。被謊言充滿、握在惡者的權下,都不能得自由。謊言具有挑動人私慾的能力,人進到這樣的迷惑裡面,就與神隔絕。
另外,因為人不懂得真理,因此被謊言迷惑,且謊言傳播的速度,遠比真理更快;真理需要領受、默想,但謊言早就進入人心了。法文裡有一句俗諺是:「真理還在穿鞋子的時候,謊言已經走遍天下。」這就是為什麼,謊言能夠迷惑世界。
我們常常為了別人的眼光或期待而生活,因此人常常不自由;我們裝飾自己的所作所為,與內心的差距越來越遠,使得我們不自由。因此耶穌才會說:「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。」
- 運用權柄得自由
在第33、34節中,猶太人的回答是半對半錯。他們也許曾經忘了,自己曾做過埃及人的奴隸;但他們也有說對的地方,堅信著雖然肉體被綑綁,但心裡卻不被困住。
可是耶穌卻對他們說:「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。」保羅在羅馬書第7章說到,「立志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。故此,我所願意的善,我反不做;我所不願意的惡,我倒去做。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,就不是我做的,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。」住在我裡面的罪,是個沒有圍牆的監獄;保羅要表達的是,罪在人的裡面綑綁。若要掙脫這樣的束縛,要藉由更高的權柄來幫助我們。
約翰福音第1章中說到:「凡接待他的,就是信他名的人,他就賜他們權柄,作神的兒女。」成為神的兒女,才有自由的可能。罪的奴僕上面有個權柄,使人成為奴僕;神的兒女上也同樣擁有權柄。神告訴我們,有兩個要件才能成為神的兒女,也就是「接待」和「相信」。這節經文非常重要,要常常思想。
隨便的接待與相信,最終也只能成為「殺耶穌的人」,我們要的是門徒般地相信與接待。耶穌的門徒可以使用神所賜的權柄來對抗惡者的權勢,關鍵就在於他們的接待與相信。在35、36節中,我們可以看見「奴僕」與「兒子」的差別,這樣真的自由來自於神所賜給我們的權柄。
做了神的兒女,我們要在兩方面使用神的權柄。一為面對試探的時候;當你遇見試探的時候,別忘了神是賜你權柄做神的兒女,而不是被罪勝過做奴僕。二為面對罪的控告時;人都有軟弱、不完全,當我們悔改後,罪還是會回頭控告你。「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」(羅8:1)因著這自由的生命,我們可以勝過罪的試探跟控告。
- 信靠順服得自由
之所以可以在信靠順服中得自由,牽扯到誰是亞伯拉罕的子孫,以及亞伯拉罕所行的事。猶太人以亞伯拉罕為榮,認為自己是選民、是亞伯拉罕的子孫;然而耶穌卻說,「你們若是亞伯拉罕的兒子,就必行亞伯拉罕所行的事。」耶穌認定亞伯拉罕的標準,似乎不在於血統,乃是行亞伯拉罕所行的事。
從創世紀開始,神呼召亞伯拉罕,他就專心地做兩件事情。在第12章,耶和華指示他到哪裡,他就離開家鄉,往哪裡去,那年他75歲;到了第22章,神試驗亞伯拉罕,將他的獨生愛子獻為祭,這是亞伯拉罕信心的表現,那年他年過百歲。這20多年間,亞伯拉罕的順服更順服,信心更成長。
耶穌要告訴猶太人的是,當我們信主的那一刻開始,就學著如何更順服神、更相信神,那就是在行亞伯拉罕所行的。耶穌要表達的是,祖先所行的貢獻與功勞,並不能成為子孫的特權,而忽略他們應盡的責任。同樣,教會過去的傳統,不能保證你今天有美好的靈命。
信靠是開啟我們的成長之路,而順服是打開我們的自由之門。反抗傳統並不是自由;出於自我的自由是個大災難。要享受在高空中飛翔的自由,必須要有保護措施;對屬靈的生命來說,保護措施就是信靠、順服主,也是行亞伯拉罕所行的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