誡命生命使命

聖經上說,人生的要務在於摸著神的心意、竭力活在神的心意中。而神的心意又是甚麼呢?神的心意寫在聖經裡,一言以蔽之,就是誡命、生命、使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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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文:申命記8 章 1 節、箴言13 章 13 節、哥林多後書3 章 6 節
証道:李玉雄傳道
記錄:楊可玉姊妹

請問弟兄姊妹,你是否想過一生最大的要務為何?是追求功成名就?還是財富美貌?聖經上說,人生的要務在於摸著神的心意、竭力活在神的心意中。而神的心意又是甚麼呢?神的心意寫在聖經裡,一言以蔽之,就是誡命、生命、使命。

狹義的誡命即是律法與十誡,廣義來說,是神對人的要求。其本質乃是神的道,論功用則是叫人存活;好像天體按照各自的軌道運行,一旦偏離,就會導致碰撞與滅亡。

申命記8章1節說:「我今日所吩咐的一切誡命,你們要謹守遵行,好叫你們存活」。誡命叫我們得以存活,神的提醒非常清楚。箴言13章13節也說:「藐視訓言的,自取滅亡;敬畏誡命的,必得善報。」其中「善報」指的就是保存生命。造我們的主知道人必得在祂設計的軌道中賴以存活,因此藉著聖經將這道告訴我們,好叫我們遵守,保守生命,不致滅亡。

聖經記載一位年輕財主來問耶穌,怎樣才能得著永生?耶穌告訴祂,當遵守誡命。我們在恩典世代中成為基督徒,若要得著永生,不能忘記遵守誡命。耶穌曾說誡命是不能廢去的,一點一劃都要應驗。亞當夏娃在伊甸園中領受恩典與祝福,當他們犯了罪,代價便是與神隔絕。

誡命顯出我們的罪;我們往往知道、明白,卻是行不出來。保羅說:「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,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」(羅3:20);又說:「立志行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」(羅7:18)。基督徒當了許多年,始終沒有 行出來的力量,所讀的律法也只顯出我們 罪來,這感覺真的很苦。

然而,哥林多後書3章6節裡說:「…… 字句是叫人死,精意是叫人活(精意或作聖靈)」,也就是說,我們需要聖靈的工作,幫助我們能夠行出來,更重要的是,有耶穌基督成為我們的力量,幫助我們被改變,完完全全活出新的生命。

來到耶穌面前的年輕財主,表明自己從小遵守律法,這種人其實非常難得。但耶穌對他說,你還差一件事,就是回去變賣所有分給窮人,撇下一切來跟從我。這年輕人於是憂憂愁愁地走了。律法他已守全,卻仍得不著永生。我們來到耶穌基督面前,乃是要撇下世上一切單單跟隨祂,而不是帶著你的成功、學問、知識、驕傲……。耶穌跟我們所做所想的不一樣,我們看重的,是神所憎惡的;我們視為尊貴的,卻是生命的纏累。

世上沒有一人能靠著誡命得救,並非聖經讀了二、三十遍,基督徒做了二、三十年,遵守律法誡命,就能得著永生。舊約時代猶太人遵行誡命,又有摩西,卻仍然盼望著彌賽亞,正是因為他們明白無法靠自己得救。耶穌來是要成全,用新的生命活出神的道。

一、要用生命成全誡命:

1.長成基督的新生命。聖經宣告,耶穌就是生命,生命在祂裡面,祂的生命就是人的光。神的兒子道成肉身,來到我們敗壞的生命中間,從降生馬槽到釘死十架,使我們不單因信稱義,更因為祂的生命得著力量,得以存活,並且活得更豐盛。

約翰福音最後寫道:「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,是神的兒子,並且叫你們信了他,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。」(約20:31)若要得著永生,就要到耶穌這裡來,藉著耶穌基督活出新生命,並且竭力追求。

2.相信耶穌吃喝他的生命。哥林多前書3章11節說:「因為那已經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穌基督,此外沒有人能立別的根基」。經上既說相信耶穌就能得生命,又說,我們要吃祂的肉喝祂的血,才能得著祂的生命。

成為基督徒已然因信稱義,但若進了大門之後,自以為已經得救,從此坐在根基上不再建造,懶惰不親近神,風雨來時,將找不到地方可以躲藏。耶穌說祂就是生命的糧,我們每天吃喝,便是來親近祂,吃下祂的話語,讓祂的道在你裡面成為生命的糧。

二、得著生命的方法

1.要豐存耶穌的話語。行不出來,是因沒有生命,而非聖經標準太高、登山寶訓強人所難。整本聖經都是神所默示,在在見證了耶穌基督;我們應當好好讀經,讓主活在我們的裡面,這樣,你活著就不再是自己,必要愈來愈像基督。

2.要知道耶穌的性情。既要活出基督,就該明白耶穌的性情,像保羅所說,以基督的心為心。你摸著主的心意了嗎?耶穌愛甚麼?恨甚麼?被拒絕時祂怎麼做?有人要傷害,甚至殺害祂時,祂怎麼做?聖經裡的耶穌有血有肉、有真性情,好好讀經,就能明白耶穌的心,並且對照自己的生命。

3.要活像耶穌的人生。耶穌的人生道路、人生軌跡、人生腳步,在在活出了神的性情,活出那個有血有肉、有生命之道的人。

耶穌說,凡勞苦擔重擔的,到我這裡來,我就使他得安息;到我這裡來的,必定不餓;人渴了,可以到我這裡來;若不蒙我父的恩賜,沒有人可以到我這裡來;凡父所賜給我的人,必到我這裡來;到我這裡來,我總不丟棄他;到我這裡來的,末日要叫他復活;到我這裡來的,就是把房屋建造在磐石上;把病人帶到這裡來;讓孩子到這裡來。

每個人都要來到耶穌面前,活出像耶穌的人生;將福音帶給尚未信主的人,使他們與我們同為基督的後裔。

三、效法耶穌完成大使命

想要生命活得有意義,就要效法耶穌。神賜給我們生命不是為了我們自己,所以經上說,人若要保全生命,必要喪掉生命。不論如何保養,生命仍然不免消失,唯有交給主,才能讓生命有價值、有意義。

生命的價值在於使命的承擔,生命的完成就是使命。我非常羨慕保羅能夠活出耶穌的生命,他承接使命,為了愛基督丟棄萬事。他在腓立比書3章8節中說:「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」,又說自己「只知道耶穌基督並他釘十架」(林前2:2)。

我以三段話勉勵大家效法保羅,也就是效法基督活出大使命:

1.保羅對傳福音使命的態度。哥林多前9章16節說:「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,因為我是不得已的。若不傳福音,我便有禍了。」每個基督徒對於傳福音都應有迫切感,因我們都先得著了福音的好處。周遭還有許多人落水失喪,如今我們站在岸上,得了生命、平安、喜樂,與永生的盼望,怎可見死不救?

2.保羅對傳福音使命的順服。羅馬書9章3節說:「為我弟兄,我骨肉之親,就是自己被咒詛,與基督分離,我也願意。」我們要向那拿五千兩、兩千兩的僕人看齊,讓自己為福音所用。

3.保羅對傳福音使命的竭力。提摩太後書4章7-8節:「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,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,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,從此以後,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。」當見主面的那日,若能以這三句話跟主交帳,你必在主的面前得獎賞。

傳福音是一個爭奪靈魂的戰場,在這戰場上是否有你的一份?莊稼已熟,工人在哪裡呢?

結論
1.誡命是第一,是不可輕忽的。
2.耶穌基督給你帶來生命。
3.要傳福音,使命使我們的生命得以完成、得以實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