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的兒子付上何等的代價來救贖我們,我們的生命實在是意義非凡。
經文:申命記24章10-15節
證道:劉光啟牧師
記錄:李秀娟姊妹
一九六〇年,以色列考古隊在台拉維夫南邊挖掘到一些古代遺物,其中一塊有文字的陶片,記錄一名收割工人指證偷走他外衣的人,並請求官長憐憫,歸還他的外衣。陶片的內容讓我想到《申命記》第24章關於債務、雇傭方面的教導。
律例一:關於債主的吩咐
申命記24章10節:「你借給鄰舍,不拘是甚麼,不可進他家拿他的當頭。」如果債主趾高氣揚的進到債務人家裡翻箱倒櫃,對這一家人來說是極大的羞辱,所以摩西告訴以色列人:「要站在外面,等那向你借貸的人把當頭拿出來交給你。」﹙V.11﹚若欠債者是個窮人,能夠抵押的僅有一件外衣,「你不可留他的當頭過夜。日落的時候,總要把當頭還他,使他用那件衣服蓋著睡覺。」﹙V.12-13a﹚「總要」的意思是「必須如此」。當頭應該等債務還清之後才歸還,神卻要求債主必須在日落時就歸還外衣,因為到了夜晚,這個窮人可能會冷到無法入眠。
債主當然有權向欠債的人要當頭,但神希望他能憐憫弱勢,第6節說:「不可拿人的全盤磨石或是上磨石作當頭,因為這是拿人的命作當頭。」磨石是磨麥成粉用來作餅的器具,把磨石搬走是關乎人命的事。第17節說:「也不可拿寡婦的衣裳作當頭。」因為當時的社會背景,丈夫過世了,家庭經濟就會陷入危機。
神不容許債主侵入欠債人的家,意味著顧念他人的尊嚴;不容許債主保留窮人的外衣過夜,意味著敏銳於他人的需要。若債主如此行,窮人就會為他祝福,神也會讚許:「這在耶和華─你神面前就是你的義了。」﹙V.13b﹚雖然欠債的人只能給債主口頭祝福,但上主大有能力,祂樂意賜福給遵從祂吩咐的人。
律例二:關於雇主的吩咐
第14節說:「困苦窮乏的雇工,無論是你的弟兄或是在你城裏寄居的,你不可欺負他。」「弟兄」,指雇工是以色列人;「城裡寄居的」,指雇工是外邦人。「欺負」有版本譯作「壓迫、勒索、虐待」。摩西提醒雇主:「要當日給他工價,不可等到日落─因為他窮苦,把心放在工價上。」﹙V.15a﹚如果雇主不按時給工價,雇工大概只能把冤屈往肚子裡吞,因為明天雇他的可能還是這個老闆。但摩西警告雇主:「恐怕他因你求告耶和華,罪便歸你了。」﹙V.15b﹚當雇工心裡掛記著工價而徹夜難眠,只能向神禱告,神必聽他的呼求,歸「罪」於雇主。第19節說:「他為孤兒寡婦伸冤,又憐愛寄居的,賜給他衣食。」神在乎窮苦人的求告,這些窮乏人有直通天庭的熱線電話,而且神會接聽並認真應對!
過去幾個月因疫情升溫,臺灣社會出現許多紛擾,中央與地方政府互踢皮球,對於防疫措施總會有人持不同意見,不時有人舉報特權疫苗,批評施打順序……。當環境困難、資源不足的時候人人自危,我們會越來越只看到自己,而看不到別人的生存和需要,也越來越缺乏同情憐憫的心。經文中的「窮人」是指有需要的人,我們越來越看不到窮人,會不會是因為我們越來越覺得自己很窮,覺得自己很需要?
「日落」是猶太人認為一天的結束,也是作決定與採取行動的關鍵時刻。當你在作決定,思想該怎麼行動的時候,你想到的是什麼?
我們看到債主和債務人、雇主和工人之間的關係,卻沒有看到他們如何處理和對方的關係會影響到他們和神的關係。摩西說:「要記念你在埃及作過奴僕。耶和華─你的神從那裡將你救贖,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。」﹙V.18﹚又說:「你也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,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。」﹙V.22﹚經文一再提醒以色列人要記念在埃及作過奴僕,神領他們出埃及,又在曠野使他們存活。對於救贖他們的神,神的命令該不該聽呢?
以色列人靠著神的恩典從為奴之地被拯救出來,我們也藉著主耶穌從罪惡中被救拔出來。我們是屬主的人,不能只想到自己,耶穌為我們所付的代價遠比祂要我們為人付出的更大。神給我們恩典,也是給我們分享的機會。斯里蘭卡有位牧者在他的著作上說:「恩典就是白白接受恩典之後又白白給予的。」他的日子並不好過,卻深刻體會恩典的意義。
摩西反覆提醒以色列人「要記念」。在埃及地作奴僕的日子,也是數算神恩典的日子;雖然生活很苦,但是神的恩典夠用。人真的算不得什麼,神卻仍然恩待,讓我們不再心高氣傲,願意來到主面前謙卑的尋求祂。
我們應當效法祂、與祂同行。效法恩慈的主意味著更多的尊重,愛心不是高姿態的施捨,而是謙卑的奉獻;意味著更多的體恤,要有同理心,站在對方的立場換位思考,而不是強行自己認為的好意;意味著得理又饒人,避免行義過度,不讓軟弱的肢體覺得承擔不起;意味著捨己,在神要我們捨己的當下,能為對方的好處放下原本屬於自己的權益。
但恩慈並不代表隨時都是慈眉善目,完全照著要求給予,也不應該被濫用,以免讓人變成不工作、不負責,處處依靠別人接濟。保羅勸勉信徒:「從前偷竊的,不要再偷;總要勞力,親手作正經事,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。」﹙弗4:28﹚聖經原文並沒有「餘」這個字。當人願意作正經事,就會開始「有」,「有」就要分給缺少的人,而不是等到「有餘」再來分。
以諾曼第戰役為背景的電影《搶救雷恩大兵》,描述米勒上尉奉命組一支八人特搜隊,深入前線尋找並帶回一個叫雷恩的大兵,因為他母親的其他三個兒子都已為國捐軀,只剩下雷恩。特搜隊完成任務,但包括米勒在內的六名隊員都為此犧牲。影片最後,70歲的雷恩帶著一家人來到米勒上尉的墓前,他跪下痛哭,詢問妻子:「告訴我,我活著有意義嗎?我是不是一個好人?」因他知道自己這條命不屬於他,他必須好好的活。
神的兒子付上何等的代價來救贖我們,我們的生命實在是意義非凡。盼望我們不是一直聚焦在自己的需要上,而是聚焦在天上這位恩慈的主身上,願意時常記念祂的恩典,也願意謙卑的與恩慈的主同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