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音是神的大能(四)與福音相稱的人生

神說「我是耶和華」,祂是自有永有的神。祂保證堅定和你所立的約,祂保證你要作祂的子民、祂要作你的神,祂要救你脫離重擔,祂要領你到應許之地,而且這些你必要看見。除了神以外,沒有人可以跟你保證什麼,唯有祂絕對可信。

經文:腓立比書1章27-30節
證道:王鼎元傳道
記錄:李秀娟姊妹

我們常常講傳福音,好像福音是「對別人說」的,是「給別人聽」的,特別是給慕道友聽的,從某個角度來說這並不算有錯。《羅馬書》10章14節說:「人未曾信他,怎能求他呢?未曾聽見他,怎能信他呢?沒有傳道的,怎能聽見呢?」還沒有信主的人,當然是需要聽福音的。那麼,已經信主得救的人,還需要福音嗎?

保羅說:「我不以福音為恥;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,要救一切相信的,先是猶太人,後是希利尼人。」(羅1:16)「要救一切相信的」原文的意思是「為了所有相信的人的拯救」。「拯救」除了指「救恩」,也包括在一切危難中得到「保全」。所以福音不只是關於得救那一刻的事情,也關於神在各樣環境中持續的保守和顧全。

腓立比教會的信徒同心合意興旺福音,也與保羅一起同工。對於這樣一個在福音事工上的模範或標竿的教會,保羅在信中例行問候之後,他首先強調的第一個勸勉(命令)是:你們行事為人要與基督的福音相稱,意思是你們的「生活方式」要與基督的福音相稱。

講到生活方式,2012年有一首紅遍全球的韓國歌曲〈江南Style〉,歌詞描寫富豪聚居的首爾江南區「糜爛的生活」,諷刺那種虛有其表、只懂消費而沒有目的、盲目追求潮流和享樂的生活方式與文化。

如果說「江南Style」代表一種世俗潮流的生活模式,那麼保羅所說的「與基督的福音相稱」就是一種「福音Style」的生活方式。保羅描寫「與福音相稱的生活」給了我們一個「戰爭」的畫面,主題經文當中有許多戰爭用語,「站立得穩」指一隊士兵堅守崗位,「齊心努力」指團結一致,「沉淪」與「得救」指失敗與得勝,「敵人」、「爭戰」意思就更直接了。

「與福音相稱」的生活方式基本上是一種「戰爭」的狀態,保羅的生命就是見證,他說:「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,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,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。」(提後4:7)保羅也同樣勸勉信徒要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,「所以,要拿起神所賜的全副軍裝,好在磨難的日子抵擋仇敵,並且成就了一切,還能站立得住。」(弗6:13)

在戰爭中最基本的就是堅守己方陣地。保羅勉勵腓立比教會要「站立得穩」,他說:「知道你們同有一個心志,站立得穩,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。」(V.27)

「同有一個心志」經文原本的意思是站立在同一個魂和同一個靈裡,就是「合一」。

「同心站穩」不是站著不動,而是「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」,並且「不怕仇敵的驚嚇」(V.28),不被反對者的攻擊嚇倒,或因為害怕敵人的攻擊而自己先嚇得潰不成軍。

景美女中的拔河隊曾經拿下七座世界冠軍。在拔河比賽中只站穩是贏不了的,還要將對方拉過來,2012年蘇格蘭世界盃冠亞軍爭奪戰,她們只用了兩分半鐘,就打敗高出她們一個頭的強敵英格蘭隊。「與福音相稱的生活」如同拔河比賽,不是「心想事成」而是「奮力爭戰」,不是「個人化」而是「群體化」;個人需要合一在群體裡,因為沒有人可以孤軍奮鬥,或許你一個人可以打贏一場仗,但是這仗要打一輩子,你怎麼繼續呢?

與福音相稱的人生所打的仗,是為了證明仇敵的失敗和我們的得勝都是出於神。保羅說:「這是證明他們沉淪,你們得救都是出於神。因為你們蒙恩,不但得以信服基督,並要為他受苦。」(V.28b-29)「你們蒙恩」是指「信基督」和「為基督受苦」,這兩者在信徒的生命中不可分割,是神同時賜下的恩典或特權。

我們也許會疑惑,「信基督」是恩典,「為基督受苦」算什麼恩典啊?但神不會賜給我們沒用的東西,如果用保羅的視角看「與福音相稱的人生」是一場仗,就稍稍可以理解了。首先我們看到的是:

一、爭戰中我們需要「信靠的對象」

《希伯來書》2章10節說耶穌基督是我們「救恩的元帥」。爭戰中我們需要可信的對象,神從舊約到新約不斷向我們保證那就是祂!

當摩西照吩咐去見法老要求離開埃及,結果百姓受到更重的苦待。摩西向神抱怨:「你一點也沒有拯救他們。」神就曉諭了摩西一段話。神在祂的保證中重複強調「我是耶和華」。事實的結果是神按著祂的應許,救以色列人離開埃及的奴役,進入應許之地。

在這個世界上,你的配偶不能保證陪伴你一輩子,最好醫生不能保證治好你的病,最強的球隊不能保證不會輸球,全世界最有權力的人也不能保證心想事成;因為這些事都不可能靠一個人的保證完成,需要很多條件才能成立。

但神說「我是耶和華」,祂是自有永有的神。祂保證堅定和你所立的約,祂保證你要作祂的子民、祂要作你的神,祂要救你脫離重擔,祂要領你到應許之地,而且這些你必要看見。除了神以外,沒有人可以跟你保證什麼,唯有祂絕對可信。因此,「信基督」當然是恩典。

二、爭戰中我們需要知道「為何而戰」

「信基督」是神所賜的恩典,那「為基督受苦」呢?「受苦」乃是為了要面對「爭戰」(V.30),所以「受苦」不僅僅是消極地忍受逼迫或壓力,而是帶有「積極奮鬥」的涵義。

軍人要知道「為何而戰」,我們也需要清楚到底「為何而戰」。有人為名利、財富、地位而戰,有人為心中的理想抱負而戰;但那些我們以為值得用所有的時間去追求的東西,有哪一些是永不改變的?哪一些是將來能夠帶到天上的?

生活、家人、理想抱負當然也重要,但是如果「只有這些」,那麼我們奔跑恐怕就像「無定向」的,我們鬥拳就像「打空氣」的。感謝神!信主之後,我們清楚自己有一個從神所賜的,要為基督的福音積極奮鬥的人生,比起瞎眼不知該往哪走,或是走到了盡頭才發現走錯了路,那實在是恩典。

福音領我們進入了一個新的人生,我們需要靠福音過完這個人生,這樣的人生如同保羅形容的是一場戰役,但是不用害怕,因為「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;既是兒女,便是後嗣,就是神的後嗣,和基督同作後嗣。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,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。」(羅8:16-17)因著耶穌基督,我們同為神的兒女,祂要我們合一委身在這個群體裡,為福音一起努力,而基督就是我們的元帥,我們眼前有一條值得一生奮鬥的道路,最終我們必要得著獎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