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會就是預備的國度,而將來會有實現的國度,那便是永恆的神國降臨。
經文:路加福音9章23-27節
證道:溫永生牧師
記錄:楊可玉姊妹
幾年前,有一回開車赴臺南一間教會,途中因為精神不濟,在休息站找到一個寵物共餐區,剛好裡頭沒幾個人,便想就地休息一會兒。師母坐在旁邊,我請她幫忙注意,如果有管理員來驅趕,說我們沒帶寵物資格不符,那就告訴對方,說我是她的寵物吧。
後來很幸運地沒人打擾,短暫休息之後,又有精神開車上路。但經此一事,我從這句玩笑話中聯想,不知主耶穌有沒有寵物?如果有的話,相信祂的寵物就是門徒。
就在同一年,我有機會代表客家神學院,參加在臺北舉行的第九屆世界華福大會,主題之一正是「門徒訓練」。每早晨由新加坡聖約播道會的曾牧師帶領大家研經的,曾牧師在東南亞頗負名望,他分享許多自己在新加坡開拓教會,進行門徒訓練的經驗。
會中曾牧師送大家一本書,書名很特別,叫做《某確類》,副標是「以精心門訓重新定義事工成敗」。我讀完這本書,心中有很深的檢討與悔改。回想過去多年牧會,總覺得門訓做得不夠。假如有機會重新開拓、牧養,我一定會更認真投入門徒訓練。
有一年在客神的延伸制,關西聖潔會希望我開一門「領袖的品格與領導藝術」的課程。我在課堂中分享,年輕時曾聽牧者說過:「信徒多,教會不一定增長;門徒多,教會一定增長!」
當場有學員提問,門徒與信徒有何不同?我讓在場眾人一起討論。有人說,門徒應該會守主日;有人說,門徒應該熱心參與服事;也有人說,門徒應該會守什一奉獻。
這些想法都很好,但我知道提問的同學想必希望從我口中得到答案,因此當晚便以《路加福音》9章23節來回答他的問題。
一、樂作門徒的祕訣
什麼是門徒?23節經文中,耶穌說:「若有人要跟從我,就當捨己,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。」
(一)捨己
在原文譯作否認或否定自己。但心理學不是常說要肯定自己嗎?我曾為此感到疑惑,後來聖靈的亮光開啟我的眼,使我有所得著。所謂捨己,可用以下三種說法來表示:
1.不靠自己:
福音與其他宗教最大的不同之一,就是無法靠自己修行得救。我們的光景好比快要溺斃的人,需要來自岸上的幫助,那就是耶穌基督十架的救贖。
想要得勝世界、魔鬼、肉體,不能單靠決心與意志力。過去在開拓與牧養中,曾有機會幫助一些人戒毒,也參與原住民戒酒事工,他們許多都有想戒的念頭,卻無法堅持,經歷多次失敗。
後來我發現,在我們教會裡有一些原住民,他們之所以能夠數十年來滴酒不沾,是因為他們每個禮拜天來敬拜上帝,他們參加小組,有支持團體,並且每天過著靈修生活。這就是能夠戒酒成功的祕訣。
2.不為自己:
來到教會服事,不是為了自私的目的,乃是為了愛主、愛教會,所以願意付代價。有一次聽到一位姊妹分享,她在自己教會裡,經常主動在愛宴後留下幫忙善後。有一次安排打掃服事的人都走了,只剩她一個,她在服事中感到心裡不平衡,於是拿著掃把,一邊掃,一邊自言自語地說:「為耶穌」,這樣總算好受一點。
事實上,在教會服事本來就是為耶穌,任何服事在主眼裡都是美事。
3.不照自己:基督徒追求成聖(屬靈操練)的道路上,順服是最不容易的功課。團隊配搭之難,有時就難在無法彼此順服,同心合意。很多時候我們要學著否定自己,不是只有照自己的意思才樂意服事。主耶穌客西馬尼園的禱告,就是我們最好的榜樣。
當我讀神學院時,常聽前華神院長故林道亮牧師分享,他說:我們信主前,神最厭惡的是我們的「罪」;我們信主後,神最厭惡的是我們的「己」!
(二)背十架
主耶穌要我們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祂,而十架的意義為何?
1.自己的:
常聽別人分享,有姊妹說,老公就是我的十字架;有青少年的父母說,我那念國中的兒子是我的十字架。一般人眼裡,好像凡是給我痛苦的,就是十字架。
但十字架有更高的層次。主耶穌要我們背的是自己的十字架,不是背主的,也不是背別人的,因為主耶穌的十架太沉重,別人的十字架則並非我們的功課。
2.十字架的意義
在羅馬帝國時期,十字架是死刑的刑具,特別針對非羅馬公民來使用。而耶穌降生最主要的目的,不只是傳福音、做門徒訓練,乃是「替死」,代替我們承受罪的刑罰,完成救贖的工作。
主的十字架是天父託付祂的「使命」,而我的十字架,則是天父託付我的使命。換句話說,門徒就是有使命感的人,必須背上自己的十架,付出一切代價去完成主所託付的使命!
當我讀大學時,才發現客家人信主的比例很低,神便以此感動我去讀神學院,擔負起客家人福音的使命。
二、樂作門徒的賞賜
另一方面,作門徒是有賞賜的:
(一)真正的得著:24-25節說:「因為,凡要救自己生命的,必喪掉生命;凡為我喪掉生命的,必救了生命。人若賺得全世界,卻喪了自己,賠上自己,有甚麼益處呢?」這段經文大家非常熟悉,卻又非常抽象。試看世界上的人生勝利者,他們要甚麼有甚麼,享受成功,日子過得極好。然而若將人生拉長,這些成功的企業家若沒有信耶穌,雖然在世名利雙收,百年之後,結局又會如何呢?反觀那為福音擺上的、犧牲的,我們有復活的榮耀,永生的確據。所失去的,主都要補還我們。
1.(為己)救生命→喪生命?
此處「生命」(ψυχὴ,psuchee)是「性命」之意,指身體與靈魂。
有一回我接待在大陸服事多年的牧者,他分享一位台大電機畢業的王牧師,在神學院執教。當他七十歲參加同學會,許多當年的同學都過著優渥的退休生活,同學笑說,王牧師年輕時是做錯決定了。
然而王牧師清楚神的救恩與呼召,更知道未來的盼望,他氣定神閒地回答:「再過十年,看是誰神氣?」
2.(為主)喪生命→救生命?
當我們為主擺上,必定有豐盛的賞賜。當司提反殉道前,他看見天開了,人子站在父神的右邊!許多聖經學者對這一段經文提出討論,人子一向「坐」在父的右邊,怎麼司提反所見異象,卻是站著的呢?
原來當有人在地上有人為福音付代價,甚至犧牲性命的時候,他的靈魂回到天上,主耶穌竟然站起來迎接。這樣的異象,大大激勵了以福音為使命的我們!
(二)神國的榮耀
26-27節說:「凡把我和我的道當作可恥的,人子在自己的榮耀裡,並天父與聖天使的榮耀裡降臨的時候,也要把那人當作可恥的。我實在告訴你們,站在這裡的,有人在沒嘗死味以前,必看見神的國。」
林道亮牧師曾說,教會就是預備的國度,而將來會有實現的國度,那便是永恆的神國降臨。今天我們在做預備的工作,有一天,神的國要百分之百實現在地上。因此服事就是操練,為神國培養人才。當有使命感,神就要透過一切來造就我們。求神幫助,願我們都能成為主的好門徒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