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羅整理了整全福音的重點,既說到耶穌的死,也談到耶穌的復活,這就是整全福音的核心價值。
經文:《使徒行傳》17章16-23節
證道:李路加牧師
記錄:楊彥琳姊妹
談到傳福音就不得不提到保羅,上次我們提到他生命的成長和經歷,他教導我們傳揚福音的四個原則:
一、為這個世界憂愁著急
當他進到雅典這個城市,發現到處都是偶像,人心也敗壞;他看到許多的人持續走向滅亡,心裡十分焦急。
二、堅持傳講整全的福音
保羅看到當時的世界,他知道自己必須做些什麼!他既不是隨意應付,也不是假意獻殷勤。
保羅對於當下的情況十分理解,於是提出了整全的福音;而當時社會有股十分強大敵對的勢力—伊壁鳩魯和斯多亞兩派哲學論述。這兩股勢力影響著當時的社會和思想,甚至直到如今仍深深的影響著我們。(V.18)
這兩個學派的主要論點是:
伊壁鳩魯:
‧享樂主義‧否定宗教‧不相信復活‧最大的善來自快樂‧沒有快樂就沒有善‧否認神是最高的法則制定者‧人死後靈魂離肉體而去,四處飛散,人死後並沒有生命的去處。
他們有個有趣的邏輯『死亡不會威脅你!人死亡後靈魂就飛散了。所以要趁著還活的時候好好享樂,不需受到任何約束,更不用思想上帝的事。』這思想也深深的影響著現今時下年輕人。
斯多亞:
‧禁慾主義‧泛神論、不相信復活‧宇宙由絕無例外的定律所支配,要順自然之性而生活‧嚴格的要求自己‧神、自然與人為一體,神是宇宙的靈魂和智慧,其理性滲透整個世界。
斯多亞是另一個極端的學派,屬於泛神論;就如台灣的民間信仰一樣,不相信復活,一切順其自然。
保羅和這兩個學派的人辯論,他堅定的傳講福音,還有耶穌的死和復活。這兩個學派本來是各自為政,但當保羅出現,就聯合一起攻擊保羅。他們覺得這個人胡言亂語,不知道自己所說的是什麼!卻對於保羅所提出的無法辯駁,便將保羅帶到亞略巴古。(V.19-20)
亞略巴古在當時是一個類似議會的組織,各地的代表聚集在這裡討論如何治理城市。到了羅馬時代,亞略巴古不再具有政治實權,反倒成了城市論壇的聚集地。一些有名望的人聚集在這裡討論時事、分享看法及如何回應等等。
他們將保羅帶到這裡,心裡籌算透過更多人的力量攻擊保羅。眾人因未曾聽過保羅所傳講的新道因此而產生了興趣,保羅開始對他們傳講整全的福音。
我們所要傳講的是『整全的福音』,而不是簡化的福音。當我們傳福音時會講到神的醫治,祂會為我們解決生命中的難處等等,然而這只是福音的一半。也不是以威嚇的方式:『你若不信耶穌,就會下地獄、上帝一定會懲罰你。』神的慈愛和恩典、祂的公義等等,都是神的屬性,我們傳福音時不能只偏頗單一面向!我們需要傳講的是整全的福音。
保羅整理了整全福音的重點,既說到耶穌的死,也談到耶穌的復活,這就是整全福音的核心價值。(林前15:3-4)
耶穌為我們受了刑罰,為我們死,這是祂的恩典;耶穌救贖我們的生命,使我們能面對將來的審判,而整個福音的核心正是耶穌的死與復活。
因著耶穌的死,我們要將生命的主權交給祂,我們要向祂獻上感恩,也以實際行動回應祂。耶穌的復活使我們知道我們的生命是永恆的,耶穌是我們的主,掌管我們生命的全部。
三、從他人最在乎之處談起
當我們心中迫切想向人傳福音時,應從對方最在乎的地方談起。保羅當時就從雅典人最在乎的宗教談起,因當地的人對宗教有概念且充滿熱情。
由這節經文可以看出聚集在這裡的是一群無所事事的人,乍看之下似乎給人觀感是負面的;但卻也凸顯出這城市的言論很自由,每個人都可以自由的表述自己的言論和看法。(V.21)保羅當時並沒有反駁他們的論點,也沒有輕視他們只是一群無所事事的人。
保羅從雅典人的生活中找到切入點。他先是指出雅典人敬畏鬼神的特點,接著指出他們心中恐懼:害怕有未曾認識的神沒有拜到,因此設了一座壇,上面寫著『未識之神』,藉此傳說他們所不認識的耶穌。(V.22-23)保羅既沒有因彼此信仰不同而與人產生衝突,也沒有馬上指出他們的錯誤,而是從他們最在乎的事談起。
有些人雖然尚未信主,但我們不得不承認有些事他們做得比基督徒還好!在各領域中都盡心竭力的扮演好自己的角色,他們有許多值得我們效法之處,我們要尊榮他們。即便保羅對於神學領域的知識廣博,但他卻從當地人所在意的事開始談論。我們也可以像保羅一樣,從別人的喜好、所看重的地方開始著手,如此才能與他對話,也能更深入的了解對方,將福音傳給他。
四、容許各種不同的回應
保羅的論述十分精彩,他在不同的哲學思想裡找到平衡。保羅先說到神既是創造天地萬物的主,就不住在人手所造的殿。(V.24)
保羅藉此巧妙的暗指雅典人所信奉的偶像是關在廟宇裡,無法行動自如;而真神是無所不在的,且是與我們有關係的。接著談到雅典人藉人手所雕刻出來的偶像眾多,但和他們有關係嗎?(V.28-29)
最後他說到福音的重點:以前你們蒙昧無知不認識神,是悖逆的,但如今你們有機會聽到福音,就當悔改。(V.30-31)
接著告訴他們,人無法透過各種哲學讓生命更好,我們需要透過耶穌基督幫助我們。每個人都要面對公義的審判,耶穌已為我們從死裡復活!我們因著相信,得在面對審判時能站立得住。
然而他們聽了卻不接受也不相信!保羅沒有因為他們的回應而選擇閉口不言。保羅可以和他們可以談一些生活輕鬆的時事,但主要目的不在於此;最重要的是讓人認識那位死而復活的主,叫人的生命開始有盼望。
當他闡述完福音的核心之後,眾人有三種不同的回應:有譏誚、不置可否的,卻也有人因此信了主。(V.32-34)
經上特別提到其中信主的兩個人,一個是丟尼修,一個是大馬哩。這兩個人代表著當時社會中的兩個族群:丟尼修在亞略巴古是類似仲裁的官員,身處社會上層,對社會具有一定的影響力;第二類的人是像大馬哩的婦人,婦人在當時屬於社會的底層。上層和底層的人都信主了,可見福音在當時廣為流傳。
當我們傳福音時也會遇到上述三種回應,但我們不要預設別人會有什麼回應。當別人拒絕,也不意味著我們失敗!耶穌傳福音時也曾被人拒絕,就連祂呼召門徒時也不例外,對方能不能接受福音,在於聖靈的工作。
人平均是在拒絕了六次之後才願意接受福音,所以我們不要放棄傳福音的負擔,不論對方的態度如何。
我們應抱持著欠債的態度向人傳福音,即使對方拒絕,我們仍願意竭盡所能的還福音的債。(羅1:14-15)
倘若我們是以高姿態、給予的態度傳福音,當別人拒絕時,我們會很受傷且感到忿怒。
求神保守我們能學習保羅所傳與我們的榜樣,效法傳揚福音的四個原則和態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