讓恩典湧流(四)在基督裡的自由

讓恩典湧流的關鍵是「一直住在神的道中」,藉由不斷地住在祂的裡面,確認我們是祂兒女的身份。即使我們都是不完美的,但我們和天父的關係,永遠不會改變。

經文:約翰福音8章31-36節
證道:王鼎元傳道
記錄:楊彥琳姊妹

我們都認同也曾有過這種經驗,就是我們的身份往往決定我們會受到何種待遇。當我們搭機出國時,航空公司針對不同艙等的旅客,會給予不同的待遇,從報到、候機、搭機、供應的餐食……都截然不同。即使都在頭等艙裡,也有是「旅客」或「空服員」的身份差別。

今天的主題經文裡提到兩種身份:奴僕或兒子。這兩種身份有什麼區別?或和我們的生命有什麼關聯?

耶穌說:「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,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。」(V.35)當我讀神學院時,有位老師曾和我們分享他的故事。他是位美國的宣教士,20多年前他們全家受差派到澳門去宣教、開拓新的教會。他在澳門5年的時間,陸續聘請過3位幫傭協助處理家務。之所以更換幫傭,無非是他們不符合主人的期待,所以被開除。然而他們在當地請的最後一個幫傭,其實在凡事上都處理得很好,相處也很融洽,當他們決定到臺灣來的時候,幫傭卻無法一起跟著過來,得另外找工作。

這就是耶穌所說的:「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。」

他剛到澳門時,已經有個約2個月大的孩子,接著神又賜給他們兩個孩子。他們並不會因為受不了自己的孩子,而開除他們;當他們決定到臺灣來服事時,也不會選擇將孩子獨自留在澳門。

正如耶穌所說:「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。」

僕人犯錯時會被開除,若是兒女,則會被原諒,這就是奴僕和兒女的差別。我們的身份,是奴僕還是兒女?聖經上說:「凡信祂名的人就是神的兒女。」(約1:12-13)

經文描述耶穌對著一群猶太人說話,他們認為自己身為亞伯拉罕的後裔,未曾做過誰的奴僕,更沒有感到不自由,當下聽見耶穌說:「你們必得以自由。」心裡不服,也不以為然(約8:32-33)。

耶穌之所以對他們說這些話,為要清楚地告訴他們「是犯罪的人,是罪的奴僕。」(V.34)這是一群信耶穌的猶太人,但耶穌如何看待他們?為什麼耶穌反倒說他們是:「罪的奴僕,是沒有自由的呢?」他們的罪或者問題是什麼呢?其實他們是對於神的話漠不關心的一群人(參約8:37),甚至是出於魔鬼的兒女,是說謊的(參約8:44、8:55);最後這群人甚至想撿起石頭來,打死耶穌。(參約8:59)
他們想以耶穌當時的年紀怎麼可能認識亞伯拉罕?又怎麼可能在亞伯拉罕之前就有了祂(參約8:58)?他們覺得耶穌的態度太過傲慢、褻瀆了神;按著當時的律法,是可以拿起石頭打死祂的。耶穌看出這群人的信是選擇性的、反覆無常的。

在《約翰福音》2章23-25節也能看到,當時的人之所以信祂,是因看見祂所行的神蹟;這種信心是不穩固的,這些人很快就會離開。另一處經文也看到即使連門徒也是如此(約6:53-54),這裡提到吃祂的肉、喝祂的血,對於跟隨祂的門徒而言,無法理解也不願接受,因為違背了神的吩咐和教導(不可吃血)。

今天主題經文裡的猶太人以自己的認知、自己的方式為標準來取捨神的道,由自己決定是否要遵守,又該遵守哪些,這並不是跟從耶穌基督,但他們卻認為自己沒有罪。

在聖經中所提到的罪,原文意思是「沒有射中靶心、偏離神的道。」罪,所指的是沒有射中靶心。射箭時,哪怕只偏離了再微小不過的角度,最後結果就是無法射中靶心。

奧古斯丁對於罪的解釋是:「罪使人轉身,背向上帝,而面向世界。」這些年,教會在開南大學透過信愛望社進行學生福音的工作,這學期來了一位新同學,是學校資源中心裡的同學,我發覺她時常戴著耳機聽音樂。前幾天週四所分享的課程主題是「欣賞詩歌」。進行到一半時,我看見她突然戴起了耳機,頓時我心裡浮現了許多想法和疑問:「為什麼她要戴耳機?即使身心有狀況,也該對台上授課的老師有基本的尊重吧?」在最後分組代禱時,她仍戴著耳機,我忍不住問她:「妳是不是習慣性時常戴著耳機?」她立即回答我:「老師,這裡面沒有音樂;剛才老師說的我都有在聽,只是戴著耳機讓我覺得有安全感。」那一刻我感到羞愧,「自我中心和驕傲」促使我在不知不覺中以審判者自居去論斷她,「罪」企圖使我成為它的奴僕。

這星期我預備講章的進度嚴重落後,直到週四中午,整體進度仍只有20%;緊接著週五、週六都還有服事,我心裡非常焦急,任何時候都在呼求神幫助我。
週四下午3點,我決定向藝春傳道求助:「今天在開南大學的課我想要請假,因為我講章的進度落後,很擔心會開天窗。」說完我隨即就後悔了。即使我相信耶穌有能力也一定會救我,但最後我卻是選擇相信自己、靠自己。請假就能讓我有充份的時間準備講章,這可能比上帝所能做的更多、更可靠!

「罪」無時無刻想引誘我們離開神,控制、捆綁我們,試圖使我們成為它的奴僕,那我們該如何做呢?耶穌說:「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,就真是我的門徒;你們必曉得真理,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。」(約8:31-32)

「遵守」就是「住」、「一直停留在」。遵守祂的道就是持續不斷地住在祂的道中,祂的道就是真理、福音,就是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自己。聖經記載浪子回頭的比喻,小兒子向父親提出分家產的要求,得著家產後隨即離開了家,想要得著自由;而大兒子看似沒有離開過家,卻是藉由各樣工作、服事父親……,希望能換取當得的報酬、產業,心裡真正想要的也不是他的父親。對於父親而言,他們都是失喪的;但在他的心裡,他們永遠都是他的兒子。

讓恩典湧流的關鍵是「一直住在神的道中」,藉由不斷地住在祂的裡面,確認我們是祂兒女的身份。即使我們都是不完美的,但我們和天父的關係,永遠不會改變!我們能坦然地接受祂所賜予我們的兒女的位份,真實且勇敢地在世上過著神兒女的生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