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這福音得救

經文:哥林多前書15章1-4節

証道:柴子高老師

紀錄:楊可玉姊妹

感謝主,近來在中國大陸,有些教會的十字架被拆了下來,但在臺灣,大家可以自由地來認識福音。這些年碰到一些人對福音的反應是:教會的氣氛很好,教會的詩歌感人,林書豪的見證非常激勵人,聽到神愛我,感覺很酷!但是,我不喜歡被說成是罪人,我不知道耶穌與十字架跟我有什麼關係。
人們喜歡教會的氣氛,卻又不愛聽不討喜的話,甚至在我們當中的某些人,或許也有這樣的想法。求主憐憫,喜歡氣氛是一回事,更要緊的是人要認識耶穌,領受耶穌的愛和救恩。今天這段經文中,保羅在1-2節所說的話帶出一個相當有趣的問題。如果福音是保羅先前已經傳給哥林多教會的,他們早已知道、領受,並且靠此站立得住,為何如今保羅要再次回頭來談基要真理?3-4節說:「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:第一,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,為我們的罪死了,而且埋葬了;又照聖經所說,第三天復活了。」這難道不是他們早就知道且領受的事嗎?
之所以需要不厭其煩地回頭再談,或許是哥林多教會裡有些人並非真正明白,或許他掛慮的是,有些人來到教會已經一段時間,喜歡詩歌、聚會,卻不明白核心真理,所以才會再次重申福音的內容。
保羅從耶穌那裡領受的,第一就是基督耶穌為我而死,也為你死,這個事實所包含的意義是「我確定祂愛我」:「為義人死,是少有的;為仁人死,或者有敢做的。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,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」(羅5:7-8)。
前幾天我在溪頭,天氣不是太好,但仍幸運看到松鼠。松鼠在林間生活自由自在,如果把牠帶回家,可能用盡心力卻養不活。神看顧飛鳥、百合,我們豈不比那不種也不收的松鼠貴重得多嗎?「不是我們愛神,乃是神愛我們,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,這就是愛了」(約壹4:10)。神的愛在許多事上向我們顯明,我是個平凡的人,神卻接納我的不完美,按照我的本相愛我,甚至差祂兒子為我們而死,作了挽回祭。
耶穌為我們的罪而死,但我是有罪的人嗎?有人會說:我沒有罪沒有罪、殺人放火我不會、偶而說謊溜了嘴、天下烏鴉一般黑!意思是我沒有犯什麼大錯,但小錯誰不會呢?
有人建議,如果基督教不要說人有罪,肯定更有賣點。對此我的回答是:第一,基督教從來不是為了迎合人而存在;第二,如果人無法接受,不是去改變福音;第三,如果不談罪,耶穌就是白白犧牲。
讓我們假設一個狀況:有一天,小二的女兒要我買一支iphone 6S給她。我說不行,妳還太小,不需要這些東西。她說,那我去找郭台銘,告訴郭伯伯說我爸不買給我,如果你買給我,我就叫你爸爸。你聽完會怎麼反應?會不會覺得孩子多認一個爸爸,多福氣、多保障?
當神說,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,如果祂不是獨一真神,那是霸道;但若祂的確是,那就叫作真理。「自從造天地以來,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,雖是眼不能見,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,叫人無可推諉。」(羅1:20)保羅說人不能推諉說自己不認識神,這就像看到一支手機,必定知道它是有人製造的,從按鍵到觸控,也不是手機自己的進化。
如果手機不能靠自己進化,人從我們身體的精密構造,難道還不能推論造物主的存在嗎?兩隻耳朵可以聽到立體效果,眉毛除了導流汗水還兼具美觀功能……人體處處都是特別的設計。當我們愈不願意承認,只會讓心愈昏暗。(參羅1:21)
照相機從黑白變彩色不過幾十年間的事,但人眼一直以來都是彩色的,勝過幾千萬畫素。正如手機製造商最清楚手機的功能,創造人的神也最了解我們,「我的肺腑是你所造的;我在母腹中,你已覆庇我。我要稱謝你,因我受造,奇妙可畏;你的作為奇妙,這是我心深知道的。我在暗中受造,在地的深處被聯絡;那時,我的形體並不向你隱藏。我未成形的體質,你的眼早已看見了;你所定的日子,我尚未度一日,你都寫在你的冊上了」(詩139:13-16)。
聖經告訴我們神是誰、我們從何處來、如何跟永恆的神連結,是最好的使用說明書。「神造萬物,各按其時成為美好,又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裡。然而神從始至終的作為,人不能參透」(傳3:11)。「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裡」,新譯本的內容是神使人「有永恆的意識」。人喜歡照相留下回憶,這便是永恆的意識。印尼文裡照片一詞意指把我們的形象永恆化,這是其他萬物所沒有的。
神創造了我們,除了安息在祂裡面,我們將無法得到真正的平安,內心總有個衝突,想要尋找什麼事物來填補內心的空虛。「將不能朽壞之上帝的榮耀變為偶像,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、走獸、昆蟲的樣式」(羅1:23)。世上萬物必有真品的存在,才會出現仿冒的假貨,同樣的道理,因為有真神,所以才有假神。
神誠然以恩典赦免人的罪。但容我們設想一個情境:一名學生問老師,怎樣可得A?老師答,想得A,信不信我可以給你?學生說,我信老師。老師立刻拿出成績單寫上一個A。學生因信老師得A,或者換個場景,某嫌犯因信法官得釋放,這樣公平嗎?老師不能代表學生,法官無權代替犯人,只有主耶穌是完全的神,降世成為完全的人,才能代替罪人受死。
相信耶穌恩典的背後,是相信祂付上了受死的代價。這樣的事只有神降世為人才做得到,這是福音的核心。就像國字「義」的形象,耶穌成為代罪羔羊,遮蓋在我之上,透過寶血塗抹,「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,背負我們的痛苦;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,被上帝擊打苦待了。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,為我們的罪孽壓傷。因他受的刑罰,我們得平安;因他受的鞭傷,我們得醫治。我們都如羊走迷;各人偏行己路;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。」(賽53:4-6)
「凡接待他的,就是信他名的人,他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」(約1:12)。讓我們一起邀請耶穌進到心中,相信祂是上帝之子,為我的罪死在十架上。求祂赦免我罪,進到心中做我的主,而我也要做神的兒女,持守領受得救的福音,並讓許多人因著溢恩堂在這裡宣揚福音,同得好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