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二) 神說「不」

李路加 牧師
證道日期:2013-11-03
經文:撒母耳記下十二:15-25

禱告是神給每一位兒女的恩典和權柄,祂垂聽我們的禱告,並以四種方式回應我們,其中一種是我們最不喜歡的——神說「不」。這樣的回應甚至使我們感到挫折和灰心。
首先要說清楚,有些事情不用求問神就知道一定不行:學生不能作弊、生意人不能欺騙、公務員不能盜用公款、基督徒不能停止聚會……。而有些事情神總是會說不,就是那對你屬靈生命沒有幫助、甚至有害之事。我們受造奇妙可畏,神賜下一份大禮,即是將自由意志放入我們的生命中,但這也是我們最大的挑戰。有時即便神說不,但你還是會去做,就必須面對因悖逆而帶來的負面影響。我們要從今日的主題經文來看神如何對大衛的禱告說:「不!」
大衛因他和拔示巴所生的孩子重病,進入內室並禁食懇求神(v.15-16),他的禱告並不過分,是凡身為父親都會做的懇求,但神說不。祂為什麼這麼殘忍?其實早在之前神就已經告訴過他:「大衛對拿單說:『我得罪耶和華了!』拿單說:『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,你必不至於死。只是你行這事,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,故此,你所得的孩子必定要死。』」(v.13-14)原來神雖然赦免所犯的罪,卻不能免除罪為生命帶來的負面影響和處罰。對大衛來說,罪所帶來的負面影響就是「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」;所受的處罰便是「所得的孩子必定要死」。

當神說:「不!」是要幫助我們看清楚二件事:
(一)避開你無法看到的危險:
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是非常危險的,若我們不能看清和體會,自己就會成為「褻瀆神的人」,這便是最大的危險。神並非沒有聽大衛的禱告,只是祂說不。
(二)顯明你想要保留的是什麼:
有時我們不僅犯罪,還想要保留犯罪所帶來的結果,簡單來說,就是想要保留我們的「犯罪所得」。這麼做使得我們與神的關係越來越遠,且不是祂離開我們,而是我們離開;祂不是不聽禱告,而是我們的禱告,祂以「不」來回應,因為祂不願意我們繼續沈淪在這樣的光景中。

當神說:「不!」時,我們應該要以「悔改」和「順服」來領受,也就是要向神說:「好!」大衛犯罪後非常痛苦、懊悔,也很認真、嚴肅地去面對自己生命中罪的問題。他的悔改處理了二件事:
(一)處理生命裡的罪:
大衛徹底的認罪悔改記載在《詩篇》五十一篇,提到「因為,我知道我的過犯;我的罪常在我面前。」(v.3)若不認真面對過犯,罪就會常常出現,使我們失去喜樂、常存陰影、遠離神。
(二)處理貪戀「罪的好處」:
有時認罪容易,要把我們從罪裡所得的好處全部拿出來卻很困難,亞干犯罪便是一很好的例子。他在以色列民攻下耶利哥城後,違背神的吩咐,導致艾城的戰敗。神透過約書亞找出犯罪之人的過程,至少給亞干四次自首的機會,但他卻持續隱瞞到最後,原來他「貪愛」那些當滅之物,並把犯罪所得藏起來(參《約書亞記》7章)。「我若心裏注重罪孽,主必不聽。」(詩篇六十六:18)「注重」意指「珍藏」,若心裡把罪孽珍藏起來,無論怎麼禱告,神都不會聽。

除了悔改,大衛也以順服回應神。「順服」是基督徒一生學習的功課,因為真正的順服必須經歷深切且痛苦的掙扎,大衛就掙扎了6天,躺在地上不肯起來,也不肯吃飯(v.16-17)。當他聽到孩子死了,好像自己也死了——他的心意、方法甚至過去都死了,以至於他能真正活過來:「就從地上起來,沐浴,抹膏,換了衣裳,進耶和華的殿敬拜;然後回宮,吩咐人擺飯,他便吃了。」(v.20)真正的順服常常要經歷好像死了一樣,屬自己的意念死了,才能活在神的應許中,就好像耶穌「存心順服,以至於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」(腓二:8)。

大衛因順服便領受了神的祝福,
(一)領受神所賜更好的:
耶和華將史上最有智慧的人——所羅門賜給大衛,並且自己也喜愛他(v.24)。同樣是大衛和拔示巴所生,卻有不同的結局,關鍵在於他們認真且誠實地面對所犯的罪,徹底的認罪悔改、尋求神的饒恕。神說:「不!」不是不給,而是要給你更好的,只是我們要配得領受更好的。
(二)領受神所帶來更大的榮耀:
大衛曾多次請求為神建造聖殿,神說不,卻藉著所羅門王建造了極其榮耀的聖殿,大衛就順服。以利亞在其生命及服事中曾痛苦到向神求死,神說不,他就順服,即便遭遇許多艱難,仍堅持下去,神就帶領他經歷生命中最精彩的幾年、更大的榮耀。

當神對你的禱告說:「不!」祂不是要否定你,乃是要帶領你,讓你換個方向,走另一條道路;祂也不是要責備你,而是要預備你,成為貴重的器皿。我們每天都有許多禱告,當神對其中的一些說不時,雖然不明白,願我們仍有順服的態度,可以如大衛和以利亞一般,在神的手中被煉淨,成為奇妙的器皿。

廖郁淳記錄整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