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
我們希望在大桃園地區建立一個以榮耀神為導向、以健康為目標、以祝福為管道的教會。
經文:《馬太福音》25章14-30節
證道:王鼎元傳道
紀錄:李秀娟姊妹
談到信仰,一定有一個所信的對象,而信仰的價值,也關乎那個對象。舉例來說,當我說我要給在座每一個人一千萬,無論你信或不信,我所說的話都一點價值也沒有,因為我根本拿不出這筆錢。可知,信仰的價值,關鍵不是你自己如何,而是你所信的那個為對象如何。
我們在讀這段經文的時候,通常會先注意領銀子的僕人;其實經文一開始就提醒我們,要注意的是給銀子的主人。「就叫了僕人來,把他的家業交給他們,按著各人的才幹給他們銀子。」(v14-15)三個僕人當中領最少的是一千兩,一千兩銀子等於一他連得。以當時的收入來說,一他連得相當於一個工人20年的工資,那麼領二千兩、五千兩的僕人,就是領到40年、100年的工資了。由此可見,這位主人是一個非常慷慨又非常豐富的人。
那領五千的僕人,拿去做買賣另外賺了五千;領二千的,也照樣另賺了二千。主人用同樣的話稱讚他們:「好,你這良善又忠心的僕人,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,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;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。」(v21、23)主人交給僕人的金額,對一般人來說是天文數字,對主人來說卻是「不多的」,之後他還要把更多的產業交給這兩個僕人管理。主人對兩人的稱讚不因賺多賺少有所差別,因為在這位既豐富又慷慨的主人眼中,幾千兩微不足道;真正重要的價值,乃是僕人的忠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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